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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环境保护局决算公开说明
2016-09-29
新乡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重大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承担落实国家、省和市政府减排目标责任,提出环境保护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承担从源头上预防、控制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责任,负责全市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生态保护工作,负责全市核安全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负责环境监测和信息发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