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英副厅长在2014年全省环评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5-08-06
宋丽英副厅长在2014年
全省环评工作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5月8日)
同志们:
刚才,我们共同收看了全国环评工作视频会议,听了吴部长的重要讲话。下面,我结合我省实际,就贯彻全国环评会议精神,深化环评制度改革,做好今后一个时期环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近年来环评工作取得的成绩
近两年来,全省环评管理工作坚持“三保一高”工作方针,紧紧围绕环保中心工作,充分发挥环评在促进污染减排、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业布局、转变发展方式中的重要作用。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成绩、迈上了新台阶。一是稳步推进规划环评,提高从宏观层面解决环境问题的水平。紧紧围绕中原经济区、粮食生产核心区、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战略规划,认真开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和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的规划环评工作,明确支持发展、限制发展、禁止发展的行业类型和空间要求,从规划源头优化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保护生态环境。二是切实履行好环评审批职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环评审批中,能正确处理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既严格把关,又热情服务。对于符合环保准入条件的项目,积极支持其尽快获批、尽快开工、尽快通过验收;对于高耗能高污染、产能过剩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建立防火墙,设立高压线,以严格的环境准入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2013年,全省共批复项目环评文件13238个,全部为产业政策鼓励类或允许类,其中高成长性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占到三分之二以上,成效比较明显。三是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环评管理机制。省厅健全了统一受理制、首问负责制、主协办理制、分级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及时归档制、阳光审批制、终身负责制、服务评价制、效能监察制等十项制度。环评方面,重点建立了阳光环评制度,核心内容就是公开、透明,审批事项实行集体决策,推行网上审批,简化流程,提高效率,强化责任;完善环评审批政务信息公开机制,实现环评受理、审议、结果三公开;健全环评审批与法规、监察、监测等部门的联动机制,使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日益制度化、规范化,监管合力不断加强。四是加强环评队伍建设,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环评队伍的作风建设不断加强,专业技术水平逐步提高,环评机构信息全面公开,环评市场日趋规范有序。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认识到,全省环评工作还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尤其是在当前改革的新形势下,过去一些合理的做法现在可能已经不适应,以前一些有效的措施现在可能开始失灵。我们传统的工作思路、制度机制、方法措施、人员队伍、工作作风、保障能力等,都存在一些与当前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积极稳妥推进全省环评制度改革
刚才,吴部长对全面深化环评制度改革的背景、意义、目标、要求等进行了分析和阐述,这对我们认清形势、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把握重点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希望大家全面领会、认真贯彻。我认为,深化环评制度改革,既要着眼长远,又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就是要按照吴部长讲话的要求,在完善环评参与宏观综合决策、统一的环评管理体制、全过程环境监管机制、社会监督和公众参与机制、科学完备的技术支撑体系、严格的环评市场监管机制等6个方面协调推进、全面展开。立足当前,就要结合我省实际,对于属于环保部的改革事项,如修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调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加强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推进工作;对于属于我省的改革事项,则要在创造亮点、抓住重点、突破难点上狠下功夫,用一点一滴的努力推动环评审批体制改革。近期,我省环评制度改革要优先推进4项工作。
(一)研究制定差别化的环评审批制度。“建立环评审批与环境容量挂钩和差别化的环评审批管理制度”已经写进《中共河南省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实施意见》,省环保厅正在制定的 《关于全面深化环境保护领域改革的实施意见》,也将其作为第一批改革事项,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这是今年我省环评审批制度改革的一个重头戏。目前这项研究工作已经正式启动,要在年内完成。也希望全省上下共同配合,善做善成。
(二)全面推进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是省厅今年十大改革事项之一,省环科院的环评业务今年年底前要完成脱钩。各市环保局也要高度重视,积极作为,加强对所属事业单位环评体制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环评体制改革方案的制订和实施,确保2014年不低于60%的所属事业单位完成环评脱钩,实现2015年底前全面完成改革的目标任务。
(三)改进和加强对环评机构的监督管理。近期,环保部连续发出通知,提出了改革完善环评市场监管机制的新要求。为适应新形势、落实新要求,我省需要在环评机构监管上加快实现从“严格市场准入”向 “强化日常监管”转型,从“严进严管”向“宽进严管”转变。省厅日前已经发出通知,要求改进管理方式、健全监管制度、强化过错追究,并提出了建立负面清单、定期考核报告、从业行为公告等一系列措施,希望各市县环保部门认真落实,和省厅一起共同担负起环评机构监管的职责,努力以严格的管理促进环评机构提质增效。
(四)规范和理顺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长期以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中都存在“重审批、轻监管”的现象,虽然各级环保部门均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后期监管,但“擅自试生产”、“超期试生产”等建设环境违法行为依旧屡见不鲜,亟需改革“三同时”管理制度。要进一步健全环评管理联动机制,整合和加强与法规、监察、监测等部门的协同监管力量,明确工作程序、时效和责任;要调整规范建设项目“三同时”管理方式,健全“三同时”管理台账,实施动态更新,全面准确掌握项目建设状况;制定出台《河南省建设项目环保设施试生产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试生产申请、核查、审批的工作流程,明确责任、强化稽查和监督;规范竣工环保验收工作流程,制定年度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有效提高验收工作的计划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这里我强调一下,在推进环评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注意把握两点:
第一、要积极推进,防止等待观望。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必须有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夙夜在公的责任意识,要防止“改革与我无关、改革离我很远”的错误认识,切忌等待观望、裹足不前;要注意打破不合时宜的思维定式,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如果完全顺着既有的思维定势来行事,可能就觉得不需要改革了。要以更大的决心破除妨碍改革发展的那些思维定势,顺应潮流、与时俱进。在这方面,信阳市打破常规,积极探索,在全省率先出台了《产业发展和区域开放环境保护负面清单》,同时在推进环评管理规范化方面迈出了可喜的步伐,符合环评制度改革的大方向,值得大家学习借鉴。
第二、要循序渐进,防止急功近利。改革是循序渐进的工作,既要敢于突破,又要一步一个脚印,稳扎稳打向前走。改革要有底线,要处理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关系,既不能以灵活性损害原则性、也不能以原则性束缚灵活性;改革要尊重实际,如果未经充分调研论证,只想着出台新政策新举措,而不看是否符合实际,是否符合规律,这不仅难有成效,而且是有害的。我们要吸取个别省份的教训,避免出现脱离现实情况过度下放环评审批权的问题,避免出现违法放松环境准入条件的问题。决不能因改革失当而造成一些重污染、低水平项目随意上马,留下环境隐患。在这里,我要强调一下,2014年,省厅修订了《河南省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目录》,已经明确了省、市、县三级的审批权限。在环保部颁布实施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分类管理名录》和省厅出台新的相关政策之前,各级必须严格按照现有规定执行,市级环保部门不得在本辖区内擅自下放环评审批权。
三、努力做好今年环评工作
2014年,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河南的重要一年,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健全环保工作机制的关键一年。在全省上下更加注重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更加注重发展的全面协调可持续、更加注重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形势下,环评工作既处于任务繁重、压力空前的艰难时期,又处于攻坚克难、大有作为的关键时期。为此,2014年全省环评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充分发挥环评管理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结构调整“助推器”和新增污染“控制阀”等作用,以项目环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规划环评促进产业优化布局,以严格环境准入控制污染排放增量。同时,进一步深化改革、简政放权、优质服务,着力规范审批程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着力创新工作机制,着力加强队伍建设,使全省环评管理工作更加法制化和规范化,努力开创环评工作新局面。《2014年全省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印发,请各市县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好本地的工作。这里,我再强调4点:
(一)将环评审批与全省环保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积极推动“三大工程”的实施。环评必须服从服务于环境质量改善,服从服务于全省环保中心工作,要将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评审批的重要目标。环评工作要主动介入蓝天、碧水、乡村清洁“三大工程”,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不能达到功能区划要求或年度目标要求的,从严控制流域内涉及相关污染物产生的建设项目,同时将区域流域环境质量综合改善措施作为项目环评审批的重要前提。日前,我省蓝天工程行动已正式启动,各级环评管理部门一定要站位全局、着眼大局,切实为“蓝天工程”提供支撑和保障,对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可吸入颗粒物超标的地方,要实施新建工业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倍量削减替代,促进增产减污;在城市建成区禁止审批20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地区禁止审批1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积极推动产业集聚区集中供热、集中供气设施建设,争取蓝天工程早见成效;虽然,《城市河流清洁行动计划》 尚未下发,各级环评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碧水工程”,提前衔接,形成合力。要严格执行我省已颁布的省辖海河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不批;对流域环境质量不能达标的区域,要从严控制涉水项目审批。
(二)认真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以及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建设情况专项检查。近日省厅已印发专项检查方案,从5月份开始,组织各级环评和环境监察部门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检查,请各地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全面排查,切实强化环境执法工作,重拳出击,掀起高潮,对于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切实做到纠正一批、查办一批、挂牌一批、处罚一批、曝光一批、警示一批、约谈一批。5月份,省厅将掀起执法高潮,环评“三同时”执法情况是重点执法内容,希望大家高度重视。同时,一并督促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加快建设进度,特别是对申请到国家环保专项补助资金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要确保如期完成建设任务,对于污水处理厂建设严重滞后的集聚区,暂缓审批其增加水污染物的项目。对已建成运行的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各市、县环保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项目单位抓紧验收,确保及时发挥污染减排功效。
(三)全面加强和深化环评公众参与。当前,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频繁发生,如何妥善、科学、严谨地处理环评全过程的公众参与,已经成为环评管理工作的一项重大课题。为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我们必须进一步树立“环境问题和社会问题共同关注”的自觉性,全面加强和深化环评公众参与。要抓紧修订《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一要切实加强建设单位在环评公众参与和信息公开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增强其接受公众咨询和监督的自觉性;二要完善公众参与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程度不同,分别实施不同深度和广度的公众参与模式;三是要在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阶段引入并加强公众参与环节;四要完善公众参与平台,提高公众参与透明度,使公众参与贯穿环评审批全过程;五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要按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及省厅《关于加强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最大限度加大环评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省厅将组织开展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工作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环评审批政务信息的全面公开,避免环评中公众参与成为引起社会矛盾集中性爆发的工具,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四)认真细致地完成环评统计分析报告工作。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能够集中体现环评作为经济发展“晴雨表”的作用。这项工作自开展两年多来,环评统计分析报告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领导正确判断经济与环境形势、科学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收到了充分的肯定。今年,省厅进一步加强了此项工作,完善了统计表格,健全了全省环评统计月报、季报、年报制度。希望各级环评管理部门给予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认真负责地做好日常工作,确保环评统计数据准确、分析精到、报告及时。
同志们,今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国、全省环评工作重点任务已经明确,让我们以改革创新的精神,进一步做好各项环评工作,为推进“三大工程”、建设美丽河南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4年5月14日